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望您帮我解答为谢!
更新时间:2006-07-18 11:36:18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7月在沙市文化宫路上租了一个门面(上下两层一楼只20多个平方),当时和房东签了2年的合同,每月租金1200元,并支付转让费一万伍仟元,这钱实际是房东收取,但是当时他说是他店里小工承包了这门面转给我的,小工当着房东的面收取转让费并给我打了收条。现在这个人还在他理发店里。合同上注明我有优先承租权和转让权,在2005年7月时他把房租涨到1300元。当时没有再签合同,房东就在原合同上写了续约一年,房租1300元。今年7月23日我合同就要到期,这几天我就找了个想租这个门面的准备把门转租给他,他支付我转让费。给房东打电话要他来跟别人重签合同,但是房东说租金要涨30元一个平方到1800元。我周围门面比我大30%别人租金也只1500-1600。我现在打电话他就拖说人不在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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