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否合法?他所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
更新时间:2006-07-18 09:39:47
问题描述:
我有一辆大贷车.于2004年12月3日卖给他人,但没有过户.在保险公司办的第三责任险也没办理变更手续.(第三责任险的保额为100000元)车辆运行了三个月后,该车发生车祸,车上的司机及两名同车人员死亡,一人受伤住院现我到保险公司处理事务时保险公司说我没告知其车辆买卖的情况.只赔偿两个死者的死亡补偿费各10000元.第三个人的住院费一分都没有赔偿.他的理由是此人一是没有住院的疾病证明书,二是他们只应赔付10000元,现在看在死者的份上加了10000元,已经尽了人道主义.三是由于车辆所有人卖车时没有先知其所有权转移的真实情况.因此拒赔这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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