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我是否可以让老泥工来承担伤者的赔偿?如他拒不承担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处罚书上鉴定我负主要责任,如上法庭起诉老泥工的话,是否可以作证据?十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中给予我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7-15 08:01:04
问题描述:
我在大队里租赁一块土地造了几间厂房,每年交纳租金.今年2月因院内还余平方而搭建一个简易房.当时并未向大队申请批准建证,请来本大队的一个老泥工施工,(事后才知他没有建设资格证),约定做一天工算一天工钱,他又请来几个老小工,由于他们的错误操作,在拆除一面墙壁的过程中压死两个小工,压伤一个小工,之后的两天内我也出于怕事,在镇政府和安检部门的协调下,就对两个死者作了39万的赔偿,而老泥工未承担一点责任,后来我又被市安检局处罚5万元,处罚书上写明我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那就是说我不是负全部责任,现伤者已出院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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