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整件事情中,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我知道我同时和2个女孩谈恋爱,在道德上是不应该的。她父母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她父母采用威胁,胁迫的方式,我能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7-14 22:04:5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20岁。在去年9月我和一个女孩子确立了恋爱关系。她也是大学生,今年21岁。在今年1月,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我们发生了性关系。寒假期间,双方父母都见了面,也默认了我们的这种关系。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开始吵架,开始谈论分手。今年3月我第一次向她提出分手,由于她情绪很不稳定,我最终放弃了这个决定。4月,她患上了抑郁症,去医院治疗了20天左右。由于我和她的感情越来越淡,我开始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并和这个女孩走到了一起。今年7月,放了暑假之后,她(生病的女孩)通过我手机的通话记录,和另外的一个女孩争吵了几句。我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我便和她(生病的女孩)分手了。她回到家之后, 把情况告诉了她父母,现在她父母说她孩子的病是因我而起,要我赔钱。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请求你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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