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想请问,如果我外公的四个女儿愿意放弃继承我外公遗产的权利,而我外公没有订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如何分割?第二、如果我外公想订立遗嘱,那订立公证遗嘱、订立书面遗嘱或口头遗嘱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06-07-14 14:32:43
问题描述:
我外公一共有6名子女,其中四女二男。其名下财产有三栋房子,两块地皮,一部分现金。其中一栋房子的房产证是我二舅的名字,一栋是我外公,一栋是我已经去世的外婆。房产证是我二舅的名字那栋楼房的建筑费全是由我外公付款的。房产证是外婆名字的那一栋一直由我大舅母居住(我大舅与我大舅母于1985年结婚,1994年诉至法院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大舅在那个时候就与大舅母分居,大舅母由结婚开始至今居住在那栋房子里,大舅母与大舅共生育两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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