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律师用自己的办案经验以及法律专业知识解答我以下的问题:1医院是否应该找到在我前面抽血的那个人,为她做体检?(将她现在的健康状况存档。如果她没血液传染病,那就皆大欢喜)2如果她有血液传染病,我
更新时间:2006-07-09 19:28:36
问题描述:
其实我已经向律师咨询过两次了。不过现在事态又有进展,所以我再咨询一次。这里重复一遍事情的发生经过。7月4日早上我在学校医院抽血做肝功检测,抽血医生手指接触了前一个人的血液,她只是简单地拿两支消毒棉签抹了一下,就接着给我抽血了。最后她拿一只棉签压着我的血管准备拔出针头时,手指比较靠近棉签的棉花,但还未接触到。我很担心,因为我无法确定我是否会被感染(主要是怕感染肝病和爱滋)。之后我向您咨询,您建议我向医院投诉。于是我7月6日早上我到校医院投诉。医院党委书记跟总护士长接见了我。总护士长说那位医生的做法没事,叫我不必担心。我要求她们核实这件事,她们也找到那位替我抽血的医生。医院方面给我这样的答复,我想第一是想告诉我医院不用负责,第二是想解除我的思想负担。但是作为患者,我总是趋向于朝坏的方面想,我总是想着万一我被传染了那我以后找谁去?不是我神经质,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去年我曾经放心地跟一位携带乙肝病毒的朋友一起吃火锅,结果我现在处于“急性乙肝恢复期”。为了应付不可预料的未来,我得用法律武器为自己打算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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