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利于我的文件吗?
更新时间:2006-07-07 17:10: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谢谢对我的问题的及时答复。麻烦再请教一下:我的单位是股份制会计师事务所,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养老保险在事业保险处交(单位原来是审计局的二级单位,脱钩后没转到劳动保险),退休手续在人事局办。像这种情况退休时应执行劳动局文件还是执行人事局文件?执行哪个局的文件的依据是按单位的性质(事业或企业)还是按交养老保险的地方(事业保险处或劳动保险处)来决定〉。我的目的是想55岁退休,有什么利于我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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