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要求朋友支付2万的补偿金是否合理?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我父亲是否可以将这套房子卖给他人,将朋友已经交的房款退还给他,并且不必支付我朋友的利息损失(房款去年交的)?3.如果双方达成一致,
更新时间:2006-07-04 21:25:18
问题描述:
我父亲单位分了福利房。父亲有四十多年的工龄,分到一套200平米的房子,小高层,每平米不到2千元。同地区房子价位3千左右。房款必须以现金方式交齐。我父亲没有足够的现金,向我父亲买这套房子的人很多,父亲优先让我朋友购买。所以支付房款时是我朋友以我父亲的名义付的款,付款收据上的付款人写的我父亲的名字。现即将领房子钥匙了,朋友和父亲起了争执:父亲认为这房子是他用工龄排到的,原价转给朋友,朋友需付给他两万的补偿金,因为以后父亲就是有钱也不再有资格分单位的房子了。朋友认为房款是他付的,所以这房子就是他的,拒绝支付父亲任何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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