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还可发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
更新时间:2006-07-04 13:59:43
问题描述:
我医院原属国有企业,将于8月份改制成股份制,本人准备与医院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医院同意支付身份转换金每年工龄3000元和一次性安置费10000元、门诊医疗补助10000元(也就是买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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