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公司不给我相关手续的理由合理吗?我怎样才能通过合理的途径取回保险?如果公司以下一任保管员在点库存时发现物少于帐,要用我的工资做为赔偿,公司的要求合理吗(因为我离职已经一个多月了)?
更新时间:2006-07-18 14:45:13
问题描述:
我原来是某一私企的保管员,上个月老板弄了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要把我调到车间当工人,我一气之下就不干了.走时也做了工作交接,公司也没有对我的交接提出什么不满,同量把我的保险手续交到了上个月.当这个月我去取保险手续和工资时,老板却以下一任保管员没有清点完库存为由,拒绝给我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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