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怎么才能够把我的钱拿回来了
更新时间:2006-06-28 20:28:56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甲和乙是朋友,一次乙向甲借了8000元钱,因为甲看到和乙的关系不错了,所以当时就没有立任何书面形式的凭据,只是口头说在本年7月份前还清。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乙却没有准备将钱还给甲,还说没有立字据和合同,所以就想赖帐。在一次甲向乙追债的过程中,当时有另外两个人在场,一个是甲的女朋友,一个是甲和乙的朋友,确切的说甲的女朋友也是乙的朋友,但是在整个过程中,甲要求乙还钱如果现在不换那么就立个合同,但是乙承认欠我的钱,但是就是不想还,甲给乙说:“如果不还的话,在场的其他两个人也是可以做证的,这个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乙却说:“你说在就在啊?上了法庭我还说他们不在场,是你随便找的两个人”。请问这个能够足以在法庭说把钱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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