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赔偿合理吗?还有其他的费用应该赔偿吗?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多少?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29 17:12:29
问题描述:
你好尊敬的律师!我表妹今年六个月前在当地的一间医院进行剖腹产子,开了一刀.前个月觉得伤口处不舒服,在另一间医院进行检查发觉有硬物要开刀治疗.开第一刀时发现是一块大纱布.因纱布太大拿不出必须在原来的伤口再开一刀拿出.而纱布引起脓块影响到输卵管所以只能切除了一边的输卵管.丧失了一半的生育能力.而医院也断定因连续开了两刀以后都不能干重活了.就这事故和肇事的医院交涉,那医院说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误工费每人15元两个人14天共420元,护理费一人每天15元14天共210元,营养费一天15元14天共210元.精神损失费460元还有交通费200元加起来1500元另再加到2500元,说到不切输卵管也不能保证以后还有不有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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