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这件事情中张永辉应该承担责任吗,如需承担,应承担什么责任,赔付多少。
更新时间:2006-06-30 12:27:04
问题描述:
华南县信贷社委托曙光农场职工张永辉为代办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代办员张永辉将合同交给了贷款人杨铁民,杨铁民伪造五人联保签字,代办员张永辉并不知情,将合同转交给华南县信贷社,然后华南县信贷社发放3万元贷款,张永辉转交给贷款人杨铁民,贷款人杨铁民没有开据收条。事后催交贷款时,贷款人杨铁民不归还贷款,华南县信贷社将张永辉起诉,如还款需要37000元,不还将以诈骗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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