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的这份“除名通告”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做!请尽快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28 08:24:02
问题描述:
我于5月11日后因怀孕身体不适,向公司请了病假(每次都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今天(6.24)收到公司的除名通告,列举了我违反的员工手册的条款:1.虚报资料,使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对公司往来客户甚至同事态度恶劣,影响极坏 3.工作消极怠工,不及时完成甚至拒绝份内工作 4.多次无故迟到、早退、上班睡觉 5.旷工达到二次或一天。我公司是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司,员工不过3人,公司从来没有以任何形式制定过员工手册,何来违反之说,况且他所列举的违反行为,根本是捏造!!甚至是报复,因为我于5月9日的时候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过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的问题!!另外5月11日我请病假至今他也没有支付过我任何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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