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下两个问题:一是我隔壁被罚了,他们农业局再来罚我是不是按照法律我就可以不被罚了,他们罚我就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呢?二是如果真的要罚,是不是不能由他们想罚多少就多少吧
更新时间:2006-06-23 20:51:3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农药经营户,现在被我们本地农业局查获我经营一种标签残缺不清的农药要处罚,可是这种农药我看到我们隔壁也在卖,而且前几天已经被他们处罚了,我觉得按道理一事不能二罚,我和隔壁的是卖同一种一摸一样的药,罚了他我就应该可以不罚了吧?另外他们要罚我4千元,可是我才总共卖了几件,不到200元的,他们要罚我这么多,我真有点觉得不公平,可是他们说我不能提供进货发票和销售凭证,可以认定我销售的不止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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