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在我怀孕的三个月后我已经知道他有外遇!舍不得孩子才生下她.也是给他一个回头的机会,但是其间他还住到了对方的家里,这能作为证据吗?请问我该如何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最大的利益?
更新时间:2006-06-22 19:17:0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位妈妈,我的孩子出生才3个月,我老公有外遇了(只是口头承认,没有证据),我想离婚!有一套住房,房主是公公的名字,我生孩子的时候有一辆出租车被他卖了,共约20万的费用他自己拿着(这是结婚前的,但是结婚后更新了车型,是我父母出的大部分钱),请问我有权利分配这些财产吗?如果我想通过法院来判,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法院认可的?他们之间的通话记录(费用清单)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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