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由于该雇员水性很好,三十出头,只跟我父亲工作两天,由于他没有身份证,我爸还没来得及跟他签订相关协议,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像这种案件是属于什么案件?会不会有蓄意欺诈的可能。有没有
更新时间:2006-06-22 18:01:18
问题描述:
2006年4月22号凌晨一点左右,我的父亲与一雇员捕鱼归来,父亲想拴船休息,让雇员拿着揽绳到临近船上,想跟临船拴在一起,雇员到临船上后跟我父亲说别人不让拴,我父亲听后想去别的地方,由于他当时在船仓内掌舵,也没在意此雇员是否已回船,当他再次想下矛的时候找人,发现他不在船上,我父亲当时认为可能把他拉在那里了,急忙打舵回船去找人,结果船上了摆,后来发现是被那条缆绳缠住了。我父亲当时就让我的一个叔叔去到那接他,结果发现没人了,他们当时认为那个人可能自己上岸了,也没在意。结果第二天也没见人回来。由于当时晚上港口的船比较多,天又黑,船体又差不多相同,无法找到那个雇员上去的那条船了。后来父亲去当地派出所报了岸,说此人失踪了。现在那个雇员的家人过来要钱,要求赔偿损失五万两千元,打算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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