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法吗?我会受哪些惩罚呢?
更新时间:2006-06-21 21:59:36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电子公司上班,早期和一个同事一起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来那同事因个人原因合同期未满便离开了本公司,并且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也没给公司打招呼。目前他又从事和原来公司同样的业务,我们关系较好,我是做销售的,我公司有些产品价格做不了,我便介绍给他去做,请问这样算不算违法???如果我介绍给他的客户,不管成不成交都算违法吗?具体是哪条法律??问题补充:我会受到哪些惩罚?我只是觉得我们公司做不了,我才介绍的,这样也不行吗?会不会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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