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实不清,我们认为不公,也想到复议,可我们既没有钱,也没有人,也缺乏法建知识,案情复议不成,现已过了复议期,我们死者家属非常遗憾,感到万分悲痛,精神受到巨大打击,目前我们应如何维权?恳请指点。面谢
更新时间:2006-06-20 15:40:24
问题描述:
我侄女乘坐他刚定婚五天的对象驾驶的摩托车回家时,在路上与顺行拉麦秸的拖拉机和对行的拉石子的农用三轮车三车相会时发生事故,造成我侄女和她对象两条年轻的生命死亡,肇事后,两车不但不报警救人,而且驾车逃逸,后被交警抓获,可东平县交警确只根据他们测定的现场(当时下着雨),草率的认定骑摩托车的负主要责任,三轮车、拖拉机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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