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移交的时候是完整的票据并无出现被撕下的情况,如果真被撕下的话,那么我也无法移交更不可能让我辞职。他们现在所说的证据,是依当时那个出纳员之手的现金日记帐为据,当时在移交给他时候,由于居委会的制度不
更新时间:2006-06-20 12:45:07
问题描述:
本人3年前在一居委会任职,当时我们一人各一本镇政府的正式发票票据,而我经手了两本票据,在我移交给出纳员之前未发生过票据存根三联有被一齐撕下的情况,等移交后出纳员确认了我就辞职了。而3年后镇政府的人员过来审核帐目时,却发现了我所经手的两本票据里共被一齐撕了4份存根联,结果现在政府正介入调查这4份票据的用途,是否是作废?空白?还是撕去用在别的途径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