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么写这份民事诉讼状,您能帮帮我吗?我能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18 16:11:58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体户,从事电脑耗材。五月中旬,我因事前去南昌几日,等回来时发现我店的招牌已被人取下。经了解,在我离开的这几天,与我店有一店之隔的一电器修配店兼并了我隔壁店,并进行装修。因我店招牌面积超过了隔壁店5cm左右,该电器修配店竟不经我允许就擅自拆掉我店招牌。气愤之余我想与该店老板进行协商,可该老板却表示他根本不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后该老板同意装回招牌,但如今已一月有余,该老板的话仍没有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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