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们结婚装修的房子是否可以认为是我和我老公的?他们家人这样做法合理吗?我应该怎样做才好?
更新时间:2006-06-18 11:30:5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想向您咨询一下。2004年我和我老公结婚,他们家共借债8万左右(婚前房子装修原本说是2.5万,订婚买金饰1万,给我家买陪嫁3万,结婚时花费1万,据说当天收的礼金已在当时用完)。婚后至今已有三年,我和我老公还剩下6万元的债务,但由于家庭人口众多(他们家还有个已到结婚年龄的小儿子),纷争不断,因此决定分家。这时他们却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也就是我们结婚时装修的房子)的批条是我公公的,我老公家是私房,只有允许建房的批条,没有房产证。而我老公的户口在另外一户老房子,那户房子一直出租在外,租金都是我公公他们在拿,只不过他们负责我们平时家里的开销。分家时他们提出来说,原本为我老公装修房子的债由小儿子还,同时还要每个月给他们一千元那边房子的房租金,但是那边最多时候也只有两千元的租金,而且我们只能出去租房住,剩下一千元光是应付日常租金都不够,同时还要还债,扶养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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