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可否先作鉴定,等鉴定报告出来,然后再起诉。二上面提到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法律是否认可;因摩托车厂家也是浙江的,鉴定机构的公正性会不会因地方的排外思想受到影响。三由于整车运往浙江不便,若向鉴定
更新时间:2006-06-14 21:21:32
问题描述:
五一放假回家,我骑一踏板摩托车载我母亲去办事,车在正常的行驶中突然后轮车轮毂分裂为两半,致使后轮抱死,产生了紧急制动,伴随着强大的惯性和车体的晃动,母亲从车上摔下,大脑先着地,由于伤势严重,抢救无效,已离开人世。就此事,我们想打官司。事后我们首先找到经销商,鉴于经销商已于两年前就终止了该摩托车的经销,加之厂家现已转产为汽车,经销商不予配合。根据此情况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直接起诉经销商和厂家,但此过程中需要对车的质量作鉴定,而质量的合格与否便是此诉讼胜负的关键,从我们自身情况考虑,为了降低风险我们准备先作质量鉴定,经咨询后得知全国4家国家级的摩托车质量鉴定中心都因某种原因无法受理,最后找到了浙江的一家鉴定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瑞安质量检测鉴定中心),该中心称可受理此鉴定。根据上述情况,我想向您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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