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老板要以此费用没有报销扣我工资,我该怎么做?我知道这肯定不对,但法律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6-07-31 21:50:04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公司做人事招工工作,5月份出差去四川那边招人.在那边因为经验不足,招待费可能有点偏高(公司是没这方面规定的) ,另外带来的人在到宁波后在厂里工作一两天就偷偷跑掉了.这里要提到的是:这些人过来都是我公司为其垫付车费等费用,总共约5000元.回来后不久我拿费用去报销,可是老板因为人跑了不予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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