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3个:1、我方根本就无责,为何办理警察要我们承认全责,而并不是无责,哪怕说是次要责任,是否因为我先生不是上海人的原因(当然,这是比较气愤的说法!)2、如果我坚持鉴定,鉴定日期真需要那么长吗?鉴
更新时间:2006-06-11 18:08:55
问题描述:
我先生开车经过时,有一辆自行车因非机动车道上停了辆机动车她无法直行,故就绕到机动车道上,正好撞上我先生的车。当即,她摔倒在地,但立即起身,不让我们走。报警后,警察当场并未作出任何评论或判定,移交事故科,今日下午,我先生和对方家人同至事故科解决,办理警察先对我先生说:你就承认你全责,反正你有保险的嘛!不然,你的车要进行鉴定,需要25个工作日,车要押着!这样,你也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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