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按国家的一些法律政策我现在能不能拿到这钱?2.如果拿不到我该找什么部门?3.如果到时我需找相关部门,那可能要发生一些费用及在这期间所产生的一些日常开支,我是不是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6-06-12 00:55:22
问题描述:
4月3号我入职中原地产的物业部,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有协议,在中原地产东圃大马路分行工作,我们做的是中介服务,主要拿提成,基本工资只有800元.在5月7号我买了一套房子,收佣金26400元,按公司提成规定我应有3820元的提成,按规定还有一些奖励的.但在5月22号的时候主管说叫我辞职,之后听秘书书辞职了就只有50%,而且还要过三个月后才可以拿到,我觉得那些是我应得的,但现在公司快发上个月的工资与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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