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时签定合同时,公司要拖欠一个月工资,当时考虑到工作难找,就没反对,想着就当是试用吧,后来到了劳动仲裁处,仲裁处的人说:劳动法规定,针对机械等行业,工资可以拖一个月发,就是说,3月1日工作,工资5
更新时间:2007-02-06 10:31:26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最近碰到了点事,向老师请教了。这是向本地劳动仲裁处提起的诉讼书:投诉理由及事实: 本人于2006年3月1日XX装饰公司,但是合同定为工资1000/月,另加1%提成。工作2个月零10天,未拿过一次工资,拖欠基本工资1000/月,共2000月,另有XX别墅一套设计绘图及XX网吧吧台设计提成未支付。 事实及经过:本人于2006年3月1日进入XX装饰公司,任职装修设计师,但是合同工资定为1000/月,另加1%提成,合同期限为1年,但在签定合同前,听到公司其他员工诉说:他们工资已从过年至今尚未发过,另在公司看到经常有人到来索要被拖欠工资,就决定暂不签字,先干段时间看情况再决定是否签合同。 工作至4月25日时,向公司老板XX索要工资,老板以公司无钱为由,需到月底支付,4月30日,再次索要,老板以工程款未结到为由,再次拒绝支付,至5月,经本人再三催促,老板答复5月10日支付,至5月10日,工资仍然未发,本人只有离开公司,5月19日再次至公司索要工资,公司老板拒绝支付。作为一个打工者,弱势群体的一员,只有向国家机关,劳动仲裁处提起投诉,希望贵单位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理 投诉人:XXX 2006年5月22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