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准备答辩状?答辩状最好在什么时间交?我如何举证?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6-06-09 18:50:23
问题描述:
我是2005届非上海生源本科毕业生,去年4月份跟公司签订了就业服务协议后,按上海市的政策,自己准备了所有的材料申请落户,审批结果通过了就办理了上海户口,(审批依据是毕业生在校各项条件)这个过程中两次办理都是我自己去的,且所有费用都是我自己承担的,公司没有费任何力,只是在我的申请材料上盖了章证明我是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当时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协议条款中有一条是公司同意接受毕业生调整改派落户等手续)。当时我落户审批结果出来时公司和我签了一个特别服务期协议,说是服务五年,若离职赔偿3万。现在我已经通过仲裁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我没有主动离职,因公司拖欠工资所以我请仲裁解除合同),在仲裁中公司提出反诉要我赔偿2万,仲裁没有支持。现在,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法院判令我赔偿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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