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0000元人民币,写了借条给当事人刘某,本人曾承诺最后还款期限,请问这样会被认定为诈骗吗?
更新时间:2025-08-02 11:45:28
问题描述:
本人因为生意上周转向朋友刘某。。借款20000元人民币,写了借条给当事人刘某,承诺某某年归还,但事情拖了有某某年半,本人因生意经营不善,导致钱未还给刘某,同时本人在别处也在欠钱,一直想办法去凑钱还给刘某,也一直想通过贷款来偿还刘某,但一直没有弄到钱,本人曾承诺最后还款期限,但均为兑现承诺,现在刘某想报案,说明我诈骗,请问这样会被认定为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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