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够条件取回抚养权吗?不是两岁以内抚养,而是以后一直跟我。2、我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3、我以什么理据写起诉状?法律程序该怎样办?4、我该提出多少钱的抚养费为宜?
更新时间:2006-07-22 15:59:12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4月20日离婚,当时儿子只有九个月大,由于前夫是个狂燥及竭斯底里的人,为了不和我离婚,他对我的家人及我都造成了极大的滋扰和恐吓,为了家人的安宁,我在什么都放弃(包括儿子)的情况下,与他协议离婚。现在儿子他带,由于他是一个守财奴,不守得花钱让人带儿子,每天将儿子放在档口,称其自己带。我现在想取回儿子的抚养权,为了儿子有一个更适合成长的环境。我有稳定的职业,每月有1300元的工资,无房产,但可住在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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