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请四川巴中的律师回答下,结果过了半年左右,业主需要多少比例多少户才能实现这个诉求?
更新时间:2025-07-25 08:40:07
问题描述:
最好是请四川
巴中的律师回答下,谢谢!事情是这样的:巴中一小区,共有492套左右的房产,去年某某0月某某日开始交房,目前据物业公司掌握的信息,据说还有几十套没卖出(具体情况我没问),另一说是有几十户未接房(可能这两种情况都存在),因小区绿化和通行面积比较小,每栋楼出入楼口外就是通车道(卖房时至少未明确告知里面有供社会和地下车库的出入
通道,如果设置了,业主的人行通道都没有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接房时业主就要求在小区内不能通行车辆包括地下车库里的小区车辆出入(有另外的商用通道),最后在业主群体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同意了人车分流(还有其他诉求),业主的本意是除特殊车辆通行和特殊需求通车外,不能行车,结果过了半年左右,业主发现开发商说在某某、2栋楼(这个小区共3栋楼)之间原来设的地下车库出入口允许车辆通行,形成人车混用局面,换个句话说,小区的人去小区内仅有的点点娱乐区域,都要走通车道,安全隐患太大。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经社区出面协调,说只要达到要求比例的业主签字同意可以要求开发商实现人车彻底分流。请问下律师,就这个情况,业主需要多少比例多少户才能实现这个诉求?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