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协议付款,可以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高院就这种情况有解释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05 21:30:51
问题描述:
一审后,当事人双方签了一个就本金还款协议,协议中没有对还没有生效的一审违约金和诉讼费的支付签订还款计划。但是,协议签了以后,欠钱的一方又上诉,债权方又花了一笔钱请了律师,准备二审。可是,不知怎么,欠钱的一方又没有交上诉费,二审法院下裁定,一审法院判决生效。欠钱方也没有按还款协议执行。债权方对此债权拥有已达4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2月以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结果,把违约金和本金都执行回给了债权人。现在,欠钱方却已说签了还款协议,说法院只能执行本金,不应执行其他的违约金和诉讼费。还要告债权人,请问债权人现在应该怎样对付这种有钱不还的小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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