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市郊区农村人,现真诚向你求助,我不懂有关法律,因家庭生活困难,需得到你帮助取回欠款.我现应该如何处理,如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胜数有几成?
更新时间:2006-06-01 13:27:20
问题描述:
发生事由:(以下简称A.B.C.三人)事由发生于2004年7月14日前,A.B.C.三人合资经营模式,因资金不足,未申办经营执照,总投资金额为15000元,A投资10000元,B投资5000元,C投资0元,因一直没客源导致投资总额全部亏空,经三人多次协商一致所有亏空金额按三人平分担,每人平分担5000元,C因暂时没钱归还平分担金额所以C向A写下欠条,归还日期为2005年3月底还清,但一直到今都是有意拖欠,欠条格式如下: 欠条 本人XXX于2004年7月14日借到XXX现金5000元正,限于2005年三月前付清. 人民币:伍仟元正. 欠款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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