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12月因怀孕结婚,怀孕期间,丈夫能够尽到其应有的责任,于2005年6月底生下一子,在我小孩2个多月时,我和丈夫一起带我BB过来深圳居住,因9月份开始要上班,故邀请我老公的妈妈过来帮忙带小孩,因老人家和我们年轻人的思想不能融合,故我和我家婆相处得很不融洽,导致多次争吵,从而我和我丈夫的关系也渐渐地恶化,也经常小吵,可能因为我丈夫是比较孝顺,故无论其母亲的行为对或错,都听其母亲的话,所以现在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差,仍然经常吵架;现在我家婆虽然带小孩回家居住了,但是我们的关系仍然没有改善,丈夫变得越来越小气,且变本加厉,在我2月份又再次怀孕去医院做药流时,从开始至手术后,丈夫未有尽做其应该做到的责任,对我不闻不问,也未陪同我去医院看病,回来后也不照顾我,且药流没有流干净,后又再去医院做手术,但是同样的丈夫也对此不理不踩,没有一点安慰和关心,另我对他彻底失望;直至有一天(3月26日晚上)我与丈夫发生口角后,丈夫动手打我,后经隔壁住的姐夫过来丈夫才停下手,从这事后,我就下定决心要跟他离婚,后经我家里人相劝,才决定给予大家一个机会,并签下家庭和睦书;虽然如此,但是丈夫的态度仍然没有改变,对于我产后及人流术后遗留下的盆腔炎仍然是不闻不问,不理不踩,一直都未能尽到丈夫的责任;我有多次向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大家能够和睦地相处下去,丈夫虽然表面上没有意见,但是行动却未能让我觉得他有心维系我们的关系,维系这个家,每天对于家里的任何事都不管,看他的样子好像只是在拖延我的时间,现在我想跟他离婚,也想取得小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