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男方并无过错,例如婚外行为、虐待女方的行为,在结婚半年左右,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属于骗婚行为,如果离婚,女方是否应返还礼金,所谓礼金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什么,如男方短期内无力再婚,是否属
更新时间:2006-05-30 16:49:08
问题描述:
我与女方于05年08月经人介绍,于05年10月双方领取结婚证,于05年11月27日举行婚礼,婚前曾先后分两次给女方礼金总计5万元,女方返还男方2000元,礼金证明人为双方介绍人也是男方的亲属,婚后曾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于今年5月份双方分居,5月底女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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