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问一下,我现在没有什么物证,只有几个当时一起去工作的几个人看见过我们把东西拿过去的,他们可以做证吗?有用吗?还有我们要用怎么样的诉讼途径?我不是清楚,麻烦您了!
更新时间:2006-05-31 16:17:52
问题描述:
我爸爸给人家去打工,那个老板叫我爸把工具都借给他,(电焊机,氧气瓶,电线等..大约7000多块钱)让我们放在那个老板的工地上,说不会丢的,但是过了两天,不知怎么回事丢了,(那天晚上那里还有人睡着的,也有保安的)那个老板打电话给我爸说东西丢了,后来我爸和那个老板一起去报了案,我爸问老板东西在他地方让人偷了,怎么办,老板说他会赔的,但是现在半年过去了,我爸已经很多次问他赔偿过了,但是他一直没有给我们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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