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未告知我转正工资是多少,我的工资低于同一人岗位工资,这样的还能维权吗?
更新时间:2025-06-28 13:07:5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校生,在2024年某某0月某某8日入职巴食川珍农业发展(
彝良)有限公司,地址是云南省
昭通市彝良县,在应聘时,招聘者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在他们得知我是学生后给我试用期工资2800元,且说因为我是学生要给我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在2025年4月某某8日转正后,转正工资3400元,在我入职的上一任工资在4200左右,并且未告知我转正工资是多少,我能看到所有人的工资表,我的工资低于同一人岗位工资,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均在5000左右,我因为学校的三方协议用了这个公司的公章盖了三方协议和实习鉴定表,这样的还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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