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第十一条公司加上的这一补充条款,公司是否就可以无所限制地调整我的岗位,降低合同的工资水平从而在现在这个问题上达到胁迫我主动提出辞职的目的,我应该怎么做?此外,公司招收我时为我办理了户口,
更新时间:2006-05-29 16:46:25
问题描述:
还是上次我向您咨询的那个劳动争议的问题,现在我和公司协商这个问题,公司以“调换我的岗位,降低我的工资水平”变相拒付经济补偿金,胁迫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另外我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1、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调整其岗位;2、“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月薪由以上三部分组成,并随岗位和绩效成绩变化。这是最初签订合同时单位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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