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与两名老人乘坐电梯回家视频片段(注:其中未成年人与一名老人不涉及此次事件)至于未成年人视频
更新时间:2025-06-20 10:05:34
问题描述:
6月某某7日上午,我所在小区发生道闸损坏情况,我向
林州市
公安局报案,桂园街道派出所出警。
据家人反馈:民警去家中了解情况,然后说去物业调查监控。在此期间,业主在群里发布了该事件的信息以及已报警情况+对物业出现该情况所作所为的不满。
当日下午某某6时,物业在495人业主群公开发布道闸视频片段,未成年人与两名老人乘坐电梯回家视频片段(注:其中未成年人与一名老人不涉及此次事件),上述片段均未打码。随即,业主向民警说明该情况,民警称该行为不违法,属于公开,至于未成年人视频,如果业主有其他诉求,可以找相关部门。
多处投诉无果,物业拿民警做挡箭牌坚称群内视频是民警让发的。该情况也在民警处得到证实(有相关通话录音)。
某某8日,我向民警询问相关结果,被告知“此事件无需立案,属于日常出警处理”,此时,距离该事件发生已过去三天。业主及家人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书或记录。
道闸门损坏情况在责任尚未判定清楚的情况下,民警要求物业将道闸损坏相关视频发送至业主群。视频不仅包含事件经过,还扩大范围发送了涉及未成年孩童及老人的未打码视频。
民未要求物业在业主群内就道闸损坏原因作出说明,也未对视频中未成年人未打码的情况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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