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时间二者相安无事,在关押期间对儿子进行了精神鉴定,家属恳求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25-06-23 15:39:27
问题描述:
我儿子在大学期间因学习压力大而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家养病(近几年一直在吃药治疗),邻居老李在紧靠我家围墙外家养了几只大鹅,大鹅每天的叫声严重地影响了我儿子的正常休息,2025年2月4日为此二人发生了口角,老李依仗着年纪较大而为老不尊,在明知我儿子患病且其监护人在家的情况下冲到小侯身边辱骂并殴打(双手锁住其喉咙)儿子,儿子此时只能进行正当防卫,双双抓在一起,相持不下,此时另一个邻居急忙跑过来把他们两个劝开了,这个过程相对较短,这一点可以有监控摄像为证。紧接着镇派出所出警,把双双喊进派出所进行了简单的调节,此后的时间二者相安无事,但到了40天后的2025年3月某某3日,镇派出所突然把儿子给逮捕了,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当地
公安说是儿子把老李的肋骨打断了,但从最近律师从县检察院的卷宗上面看到:当天的检查县医院没有给出老李骨折的结论,第二天(2月5日)又进行了检查,也没有得出骨折的结论,其后他们又进行了多次检查,也没有得出骨折的结论,但3月份的某天市中心医院检查也是疑似有肋骨骨折线,后来又在我们县人民医院物证科复查,结果是有陈旧性肋骨骨折。但发生争执时监控拍到我家儿子并没有主动攻击对方肋部,只是两个人撕扯在一起。而县公安局就依照这份鉴定给儿子定个“故意伤害罪”逮捕了儿子,在关押期间对儿子进行了精神鉴定,其鉴
定结果是:患有精神分裂,限定刑事责任。在关押期间儿子一直在吃精神病的药物。家属恳求取保候审,但遭到县检察院的拒绝,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到法院。我认为这里面对方对公检法办案人员进行了行贿,他们才这样偏向对方,在对方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给我儿子定罪,我是坚决不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