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超越代理权限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辩论焦点授权书币种约定不明时如何解释代理权限范围?不同币种的过往
更新时间:2025-06-11 04:52:47
问题描述:
中国 C 公司授权法国籍员工皮埃尔负责欧洲市场销售业务,授权书明确其单笔合同签署权限不超过 50 万欧元,但未注明币种。2024 年,皮埃尔以 C 公司名义与意大利 D 公司签订 60 万美元(约合 55 万欧元)的设备销售合同,并加盖 C 公司公章。C 公司以超越代理权限为由拒绝履行合同。D 公司提出三项主张:授权书未明确币种,应按欧元解释权限范围皮埃尔此前曾以美元签署过等值 45 万欧元的合同并正常履行C 公司从未告知授权限制事项已知法律依据:中国《民法典》第 某某72 条规定表见代理制度;《意大利民法典》第 某某392 条要求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 2.2.3 条涉及授权行为解释规则。辩论焦点授权书币种约定不明时如何解释代理权限范围?不同币种的过往交易记录能否构成表见代理依据?被代理人未履行授权限制告知义务的过错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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