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东认为我转租,要我赔偿更多的违约金。但事实是我的证照还没有更名,法律意义我还是药店法人,不存在转租的行为。但是经营者确实已经接手了一段时间。房东要告上法院,我想请问我是否违约?(当初合同里我可以
更新时间:2006-05-25 15:14:52
问题描述:
2002年我与房东签下租赁协议,开办药房,租期六年,至2008年。由于经营不善,药房转让给别人,但是手续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财务还是我的名字。但是下家已经接受生意。现在的药房经营者5月15日打电话给我,告之搬离现在的地址,要和房东结束租赁。房钱结算到4月份。另外支付5月半个月租金。还有4500作为违约金赔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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