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产生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某某26,主要由其妻子及一名护工负责护理。
更新时间:2025-06-03 14:02:31
问题描述:
一起致命事故发生于2025年5月某某日,地点为福建
厦门,导致当事人甲男)当场死亡,死亡时年龄为42周岁,身后遗有家庭成员如下:其父亲现年68周岁母亲现年65周岁,父母共育有三名子女,甲为最小的孩子(排行第三);其配偶(甲妻)与其同龄,均为42周岁;两人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分别为某某某某周岁的儿子和5周岁的女儿(年龄均以甲死亡时计算)。事故发生后,甲被紧急送医抢救,经某某5天救治无效最终死亡,产生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某某26,某某25元。在住院抢救期间,主要由其妻子及一名护工负责护理。此外,甲的身份为
从江西来厦门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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