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律师,这样我们可以请医院对此事负医疗责任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6-05-22 18:16:4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请教一个这样的问题: 事情是经过是这样的:我的父亲是口底癌症病人,于2005年的11月份在市里的某医院进行了手术,还进行了放、化疗,当时手术还算成功,在2006年2月份出院。后在2006年的4月份在手术的地方发现了炎症症状,就到了县医院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在有炎症的地方有一块医用棉花,当时医生就取出了棉花(此时这里有了一个小口子),还进行了消炎处理,效果不明显。事后又送到当初手术的医院当初动手术医生处进行检查,医生说是放疗引起的反应,在此医院住院了10多天后,医生出的结果是放疗后引起的骨髓炎。随后医生开药回家治疗。然而在2006年5月18日,我的母亲在给父亲换药时(小口子流脓)因为口子越来越大,在口子里又看到了一块小的棉花,取出后又取出了一颗牙齿(在第一次手术时牙齿已经拔掉了)。现在我就怀疑炎症是因为第一次手术后里面的医用棉花和拔掉的牙齿没有拿出来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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