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就这件事我问过我所在的企业,他们说,要是再休下去的话,就只能按事假来对待,而且也没有工资,然后到我生产的时候再享受产假的待遇,因为我的预产期是在9月份,您说从20065到20069之间的
更新时间:2006-05-22 08:56:4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员工,今年1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在怀孕3个月左右,也就是在2006年3月份的时候,我因为先兆流产,医院给开了病假休息,但是因为情况比较严重,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去上班,并且医生都给开了病假,我现在又出现了早期宫缩的现象,而且因为是双胞胎,所以医生建议我休到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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