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签署、任一方均不得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另一方有权按应充值总额的两倍向对方主张商誉或名誉损害
更新时间:2025-04-29 09:11:31
问题描述:
本协议签署、履行及履行完结后,任一方均不得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针对协议向对方传播欠缺有效事实依据的贬低性或攻击性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如有一方违反该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按应充值总额的两倍向对方主张商誉或名誉损害赔偿金。
本地议而下约定的。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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