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该公司工作时的证据没有,只有调入证,且该公司恶意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能否起诉孙国林赔偿我的经济及精神损失?我该做那些工作?胜算如何?
更新时间:2006-05-17 14:29:25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7月调入北京巨龙工程有限公司能源部,领导是孙国林,后改名为巨龙博方能源与环境研究院,孙国林是法人,因公司不发我2004年6月,8月,9月工资,我于10月接到巨龙口头通知后离开了该公司。现想向该公司索要工资,并补齐在该公司工作时的三险一金(未替我交纳),经2006年2月及五月多次索要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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