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在起草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免为以后留下后遗证,断不了根。2、在双方签署协议书时,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3、如果双方都已签署协议书,到公证处公证后,该协议书是否即可
更新时间:2006-05-17 11:54:10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于2006年5月14日下午15时左右,在南岸嘴公园驾125排量的助动摩托车行驶,哪知把背对我跑过来地10岁男孩擦倒在地,送致医院后,医生说小孩左肩索骨骨裂,需要住院,随后我就交了1000元住院费。 第二天医生又说需要开刀,大概费用在10000元以内,我拿小孩拍的片子到市一医院骨科,该医院骨科医生认为不需要开刀,只用在家好好调养即可。 后来,小孩家长认为,不需要开刀,只要我们承担5000元的赔偿包干(含住院费、营养费、误学费等),并要我起草个协议书,以保公证[小孩家长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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