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公司的规定是所有工伤的员工治疗和复诊必须由公司的护士统筹安排,护士本来在20天后没有咨询医生的诊断而安排我去劳动局鉴定,而我当时根本没有痊愈,她的说法就是骨折一般都得几个月才能康复,医生
更新时间:2006-05-16 14:33: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湖南湘潭人,来东莞工作三年了,我在4月11号的工作中因搬重物压到自己的手指造成右手环指末端粉碎性骨折。医生首次治疗给我开了20天的治疗期,25天后复诊愈合效果不好,拍X片末端骨头出现分裂异常(分成两块,和末端分裂得比较远),医生说我的手指至少得好还得一半个月才能长好,最坏的情况是末端的两块骨头不能完全和指骨愈合而形成死骨,所以又在诊断书上面给我追加了一个月的治疗期,我依照诊断书开始继续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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