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我能拿回我的1000元钱吗?
更新时间:2006-05-13 19:49:59
问题描述:
我看了五月九日的《大连晚报》,在招聘版的一则广告登了招聘司机的信息,于是我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他们让我去面试,在面试时告诉我要交纳1000元车辆风险金。我本着要找到工作的心态在第二天违心的交了1000元风险金,并且签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中写明了工资待遇和风险金的反还时间,还有违反合同所要交纳的违约金1800元。工作人员告诉我今天(5月12日)试车,今天去试完车之后,公司的两个人就告诉我让我自己辞职,说他们就是干这个的——也就是明摆着以合法的手段骗人,违约金1800元,那800元不要了,让我写辞职报告,并且话语当中威胁我:如果不自己辞职没有我的好果子吃,其中一个还说他的任务就是把司机打走。我在当时拨打了110,警察来了之后说这不归他们管,我回去和他们评理,经理说那些话不是他本人说的,说我可以去上班,但这明显是假话。如果我回去上班,他们也会找出种种理由逼迫我辞职。所以我想请你们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我能拿回我的1000元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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